借篮协的「男篮」「女篮」声明,聊一下CBA关于版权的误区-今日头条
篮协和CBA公司,针对版权问题,前2年曾经起诉一家网络平台,侵权赔偿金额达到4亿¥。
作为球迷,简单阐述一下个人看法,这个处罚条款相当不合理,当时法庭判CBA公司胜诉。
体育赛事的直播有时效性,比如,1998年世界杯,最后一届24强比赛,杯赛期间,每一场小组赛,相对2022卡塔尔的1/8更精彩,今天再重播录像,有几个球迷会全程观看呢,影响力方面已不足为道,所以也不存在所谓的侵犯商业直播买断权的问题。
通过对比发现,重播片段,讨论一些经典的攻防回合,对于足球篮球等体育运动的推广有益无害,FIFA,欧足联深谙此道,所以球迷发帖争议欧冠或欧洲杯,从来没有版权追责这一说法,和网站关闭球迷讨论帖的情况。
焦点比赛,本身就是给媒体、球迷共同讨论,内容包涵:维护拥趸主队,谴责误判,以及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,所有比赛提倡公平、积极、健康向上的内容,从这方面讲符合官方提倡的公序良俗。
通过对比不难发现,某站播放CBA录像是事实,篮协负责人“姚明”领导下的CBA公司,诉讼内容按侵犯商业直播版权计算,精确到秒,每秒赔偿大概82万元¥,累计金额4亿,此案例有矫枉过正的嫌疑。
心中有个巨大的问号,困扰至今,赛后录像和直播等价么?
众所周知,体育比赛类直播版权最昂贵的是拳击,泰森生涯巅峰曾经创造一项记录,45秒击倒对手获胜,当时全球直播版权共计拍出4.5亿刀,每秒钟折合一千万$,广告商的损失无法估量,注意时间单位,可是按秒计算。
即使这样值钱的版权和肖像权,从没有发生过,拳联拳手经纪人,和媒体发生画面纠纷,因为比赛结果已经产生,已不存在侵犯直播的问题,剩下的是拳迷参与讨论和欣赏比赛过程。
全世界拳迷都知道巅峰泰森战术打法,重勾对方肋下,打出防守空挡上摆拳和重直,粗鲁直接有效,超强扛击打能力,硬上。但是对手防不住,没有阿里那种晃来晃去的顶级步伐,不讲理强打。
还有乔丹的肖像权问题,他和他的经纪人知道,因为篮球迷喜欢,所以才传播,没听说过谁发乔帮主的照片被起诉,他的版权应该算天价,比CBA值钱的多。
最后说一下版权误区,当比赛结束以后,直播侵权法理上已经不存在,球员和运动员是公众人物,他们的一言一行不管场上场下,有义务接受公众监督。
尤其是比赛过程中,有竞技内容的动作,成功或失误,球迷作为消费者有资格发起讨论。
个人免冠正面的证件照不应该传播,这属于个人肖像权范畴。而比赛内容和过程,事后单镜头,不应该涉及侵权范围。
可以再把话讲的更通俗,发达国家通过芯片给我们制造障碍,经济发展需要摸索其它道路。
这个原理同样适用篮球足球等运动项目,不要一味模仿NBA,五大联赛的运作模式,寻求属于自己的发展途径更好
从体育运动推广传播方面来说,善意的讨论有利于提高竞技水平,球迷朋友怎么看待这件事呢?
#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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